“四荒”指的是荒山、荒地、荒滩、荒沟,这些听起来无比荒凉的地方三年后都有可能披上绿衣。
“四荒”指的是荒山、荒地、荒滩、荒沟,这些听起来无比荒凉的地方三年后都有可能披上绿衣。昨日,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关于推进造林机制创新加快宜林“四荒”绿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市将力争三年完成全部宜林“四荒”绿化任务。
目前,全市有近百万亩宜林“四荒”亟待绿化。《意见》指出,此次绿化工作将以高速和国道等主要干道两侧、河流两岸、重要水源和水土流失区等区域为重点,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参与宜林“四荒”的绿化、经营和开发。社会各界通过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可取得“四荒”资源使用权,使用权期限一般为30年至70年。
《意见》还规定,经营主体在取得宜林“四荒”使用权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开发内容可享有治理开发和生产经营自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法规之外,对宜林“四荒”的治理加以限制和干涉,不得侵犯承包经营主体的自主经营权。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7000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