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我们提出如下意见与建议:
一、改善融资环境是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改善投资环境应在改善综合环境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文化领域投资,鼓励社会资金、民间资金投资参股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实现文化与资本的对接。应正确对待外国资本的跨国运作,允许体制内的文化资源与体制外的文化要素相结合,鼓励社会民间资金开发利用文化资源。尽快研究制定《洛阳市文化创意产业融资办法》是发展洛阳城市文化创意产业的政府战略之一。
二、加强政府引导,实现科学规划。政府应明确文化创意产业的战略地位,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制定5年乃至10年的《洛阳市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是发展洛阳城市文化创意产业的政府战略之二。
三、加大人才培训的力度。发展我市文化创意产业,需要政府出台优惠政策,不断培养和引进大量优秀的创意人才。制定发展洛阳市文化创意产业的《人才引进与培养办法》就成为发展洛阳文化创意产业的政府战略之三。
四、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尽快制定《洛阳市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办法》就成为发展洛阳城市文化创意产业的政府战略之四。
五、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机制。文化创意产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初期需要政府的规划和扶植。建立并培育文化创意产业市场是发展洛阳城市文化创意产业的政府战略之五。
六、政府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相比于洛阳在中国历史文化领域的地位,与其他国内城市比较,我们的文化产业园还远远不够。建立充分展示中华五千年灿烂文明的“河洛文化创意产业园”就成为发展洛阳城市文化创意产业的政府战略之六。
(民进会员、文学艺术界委员 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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