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振洛阳辉煌,乡村必须振兴。202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监督推动市委乡村振兴“151”工作举措落实为抓手,紧盯“4+2”阶段性重点工作,以富民为导向、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坚持“小切口”深入查、“室组地”联动督、“全方位”闭环治,持续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
重振洛阳辉煌,乡村必须振兴。202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监督推动市委乡村振兴“151”工作举措落实为抓手,紧盯“4+2”阶段性重点工作,以富民为导向、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坚持“小切口”深入查、“室组地”联动督、“全方位”闭环治,持续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
下沉一线,纾困解难暖民心
市纪委监委将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监督保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督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下沉一线开展“三访三查”行动,通过访乡村、访农户、访项目,常态化暗访抽查政策措施落实及党员干部作风情况、动态监测帮扶及惠民资金发放情况、重点项目建设及后续管理使用情况,动态清零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兜底保障等问题,促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资金、项目惠及每村每户。
清除阻碍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偃师区纪委监委针对乡村振兴停摆项目,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履职尽责,推动项目尽快“动”起来。洛宁县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领域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党员干部吃拿卡要等问题,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举一反三推动整改提升,以严明纪律保障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地落实。
打通影响基层发展的“中梗阻”。新安县纪委监委针对走访发现的“部分乡镇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制定过于严格的审批程序,影响工作质效”问题,督促县资金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修订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使用办法和审批权限,有效保障了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调动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市、县两级纪检监察部门结合信访举报等,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从严从细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23年,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共走访村(社区)3003个、农户27997户、乡村振兴项目2157个,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1749个;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283个,处理处分355人,挽回经济损失750.21万元,确保群众意见有人听、问题有人管、利益有人护,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
“正风清源”,乡村治理惠民生
乡村治则百姓稳,百姓稳则乡村兴。市纪委监委紧盯农村“三清两建”、村级小微权力规范、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强监督促基层治理“正风清源”行动,持续助力改善乡村面貌,加快推动公共服务进村(社区),不断推动乡村资源优势、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
守牢集体经济“宝贵家底”。督促推动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以清产核资为主要内容的“三清两建”专项行动,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底数,在全市挑选328个“三资”规模较大、项目资金密集、资源富集、信访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管理,坚决纠治“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解决抢占、侵占、贱租、贱卖集体资产资源问题,盘活乡村闲置资源,吸引有思路、有资源、敢探索的乡贤返乡创业。
管住小微权力“关键少数”。坚持“为民、惠民、便民”理念,按照“一权一清单,一单一流程”要求,完善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强化对村(社区)落实重要事项“四议两公开”、村财乡管、财务收支联审联签等制度情况的监督,全面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将监督推进乡里中心建设与约束村级小微权力深度融合,促使村(社区)干部由群众事务“管理员”转变为服务群众“代办员”,推动乡里中心真正成为群众愿来想来常来的服务中心、活动中心和交流中心。
提升人居环境“美丽颜值”。人居环境整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紧盯工作进度、标准提升、问题摸排,督促该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户厕改造及村容村貌提升,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奏响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