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目前正在进行家庭病床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已在洛阳市涧西区长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试点示范单位,为居家群众提供上门医疗服务。
对象:七类患者纳入“家庭病床”试点服务对象
什么样的患者可以申请家庭病床服务?《家庭病床管理办法(试行)》指出,为了让有需要的患者得到充分治疗,七类患者被纳入“家庭病床”试点服务对象。
试行期间的家庭病床收治范围主要为长期卧床、行动不便,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
1.脑血管意外瘫痪需进行康复治疗的。
2.长期卧床并发呼吸、泌尿、消化等系统感染或压力性损伤。
3.需要长期吸氧或者使用无创呼吸机的严重慢性肺部疾病(含慢性阻塞性肺病、反复气胸等)。
4.糖尿病足患者,糖尿病或其他疾病合并肢端坏疽。
5.骨折牵引固定且长期卧床。
6.处于疾病终末期需支持治疗的。
7.符合住院指征的65岁以上合并多种慢性病需规律治疗、到医院就诊确有困难的患者。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7000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