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4月26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封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等。
市检察院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学习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和工作实际,依次进行交流发言,认真谋划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黄河保护法》的具体举措。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黄河保护法》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成果,立足新发展阶段,是黄河流域水安全的有力法治保障。洛阳作为黄河流域的重要城市,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检察机关必须担好的历史使命,要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推动《黄河保护法》在洛阳检察机关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黄河保护法》的重要意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事关国家战略,意义重大。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是检察机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是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保障,是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坚决扛起党、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全面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服务洛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要深化协同配合,积极构建黄河生态流域保护一体化格局。要做好外部沟通协调,主动联合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健全完善“河长+检察长”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要做好内部协作配合,主动对标《黄河保护法》各项规定,形成公益检察、行政检察与技术部门全流程的协作配合机制。要配合开展专项行动,结合黄河流域洛阳段水文特征及重点河段监督要点,主动出击,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和法治保障作用,助力打好环境问题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
会议强调,要落实保障措施,全面提升《黄河保护法》宣传贯彻质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党组成员带头作用,加强对下督导,科学部署推进工作。要督促整改落实,积极联合相关部门成立督导小组,对涉砂、涉野生动植物、涉水土流失等重点环境资源类案件重点监督。要营造浓厚氛围,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深入田间地头、黄河岸边进行普法宣传。要以更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黄河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本职、能动履职,切实推动《黄河保护法》全面施行。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县处级干部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张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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