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三清两建”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高质量建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居)民自治组织,确保“两类组织”规范化运行,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三清两建”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高质量建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居)民自治组织,确保“两类组织”规范化运行,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据悉,我市将健全完善“两类组织”运行机制,推动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体化运行,实现村民理事会、村人民调解组织自然村全覆盖,村(社区)自治组织高效规范运行。每个乡镇(街道)选取一个或两个村(社区),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突出特色,围绕全面推动“两类组织”的功能提升、规范运营和作用发挥等方面先行先试。
我市将加强培训、总结经验,充分发挥“两类组织”作用,有效发挥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发展打下坚实经济基础。同时,有效发挥自治组织作用,实现群众事、群众议,群众事、群众决,不断健全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自治组织在基层治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等方面的功能,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张继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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