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未按时年报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13日,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的通告,请各类市场主体抓紧时间进行年报。
市场主体未按时年报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13日,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的通告,请各类市场主体抓紧时间进行年报。
据悉,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凡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在洛阳成立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自2022年1月1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须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报送2021年度企业年报,网址为http://ha.gsxt.gov.cn。
未按时报送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甚至被吊销营业执照,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事项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洛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特别需要提醒广大市场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李岚 文/图 通讯员 张晓光 周晓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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