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纪委监委获悉,经市委同意,《中共洛阳市纪委、洛阳市监察委员会监督预防“治未病”工作操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操作办法》)日前正式印发,通过具体化、项目化、程序化措施,进一步做实监督预防“治未病”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振洛阳辉煌提供坚强保障。
编者按
上医治未病。我市日前出台监督预防“治未病”工作操作办法,从多个方面对“治未病”工作予以规范,推动这项工作具体化、项目化、程序化开展。本报今起开设《精准打好“组合拳”监督预防“治未病”》栏目,对操作办法及其所涵盖的具体举措进行解读报道,促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为重振洛阳辉煌集聚力量。敬请关注。
记者从市纪委监委获悉,经市委同意,《中共洛阳市纪委、洛阳市监察委员会监督预防“治未病”工作操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操作办法》)日前正式印发,通过具体化、项目化、程序化措施,进一步做实监督预防“治未病”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振洛阳辉煌提供坚强保障。
《操作办法》包括15个部分,涵盖了健全监督预防“治未病”工作机制、实行廉政风险等级管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讲、推进常态化全覆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宣传营造廉政勤政氛围、监督推动领导干部廉洁家风建设、监督党委(党组)落实监督预防“治未病”主体责任等具体内容。“《操作办法》起草过程中,市纪委监委多次征求各县区各单位意见建议,数易其稿,目的就是要推动监督预防‘治未病’工作具体化、项目化、程序化开展,更加注重系统性、坚持科学性、强化及时性、提升主动性、突出实效性,使其成为主动发现整改苗头性倾向性和系统性行业性问题的有力抓手。”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操作办法》和广大党员干部息息相关,体现了“治未病”重在预防、抓在日常、抓早抓小的特点。《操作办法》明确,要做实经常性廉政警示教育,通过组建“洛阳市党风廉政建设宣讲团”全覆盖宣讲、印发典型案例通报、制发案例汇编和视频、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编发提醒短信、发布廉洁过节倡议书、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开展廉政勤政谈心谈话、开展廉洁家风建设等方式,推动常态化全覆盖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吸取教训、反躬自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责任观、利益观,切实做到有“病”治“病”“排毒”、无“病”防“病”“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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