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纪委监委获悉,经市委同意,《中共洛阳市纪委、洛阳市监察委员会监督预防“治未病”工作操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操作办法》)日前正式印发,通过具体化、项目化、程序化措施,进一步做实监督预防“治未病”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振洛阳辉煌提供坚强保障。
《操作办法》突出对“关键少数”、年轻干部及廉政风险等级高的地方、单位和岗位的监督预防。实施廉政风险等级管控制度,综合信访举报、违纪违法案件查办、社情民意反映等因素,由高到低按一、二、三级,对市纪委监委监督的地方单位进行廉政风险等级评定,实施分级管控。
《操作办法》强调主动发现解决问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将通过参加(列席)重要会议、分析研判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抽核领导干部报备事项、综合运用大数据信息、拓展专项监督和案件查办成果、常态化监督调研、贯通协调各类监督等方式,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系统性行业性问题,精准处置整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治理。
《操作办法》明确要拓展“治已病”的“治未病”效果。通过快查快办快结问题线索、跟踪回访受处分人员、提升以案促改实效等举措,注重在“治已病”过程中体现“治未病”理念、放大“治未病”功效,决不能让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严防一谈了之、一函了之、一查了之、一处了之,及时纠正、及时查处、及时督促整改。完善问题线索快速处置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跟踪回访受处分人员,提升以案促改实效,建立全过程督导机制,开展建章立制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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