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更好服务洛阳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经洛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要求,我院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0名。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经研究同意后,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各种待遇按洛阳市有关规定执行。达到学院专业教师优秀硕士条件的,相关待遇按照《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的规定执行。学校为新招聘教师提供教师公寓,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享受市青年人才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要求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与我院签订连续服务满6年(包括试用期)的聘用协议,中途违约者,按照协议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有关事宜将及时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lypt.edu.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监督工作组监督下进行,监督工作组对举报的违纪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9-62233835
监督电话:0379-62230272(来源: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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