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证券投资领域的非法集资陷阱相继被曝光。不法分子打着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市处非办提醒市民对此应提高警惕,避免误入陷阱。
近期,一些证券投资领域的非法集资陷阱相继被曝光。不法分子打着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市处非办提醒市民对此应提高警惕,避免误入陷阱。
●案例
2017年6月,张某在济南市注册成立某农业科技公司。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该公司对社会公众公开发售公司股权,对外宣称为公司“原始股认购”。随后,张某及其属下业务员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四处鼓吹该公司即将上市,到时可以赚取翻倍的利润,来吸引投资者注意,并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等方式取得投资者的信任。
截至案发,该公司向投资者非法募集资金3000余万元,其中大部分款项无法归还。最终,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解析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打着股权投资的旗号,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非法集资隐蔽性、欺骗性越来越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正在向证券投资等领域渗透。一些不法分子以股权投资、私募基金、众筹炒股等为名,层层包装所谓的项目和产品,以高额回报诱惑投资者投入资金。
此类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并向广大投资者虚构公司的赢利能力及未来前景,以此欺骗广大投资者购买。二是通过建立网站、微信群等招收会员,以提供股票信息为诱饵,欺骗投资者交纳会员费。三是以委托理财的名义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以“承诺收益”“利润分成”等形式吸引投资者,并承诺高额收益。
●提醒
市处非办提醒市民,非法集资一般是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就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往往承诺高收益引诱投资者,吸收资金。辨别此类非法集资陷阱,既要考察有关企业是否合法注册,也要分析其承诺的高额回报是否合理,对风险不明的“高收益”投资项目应认真辨别,切不可为贪图高利而盲目投资。(记者 戚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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