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4000元到户增收资金终于退还回来了,现在我又筹了点钱养牛,日子有盼头了……”栾川县重渡沟管委会磨湾村贫困户王现有激动地说。
“我的4000元到户增收资金终于退还回来了,现在我又筹了点钱养牛,日子有盼头了……”栾川县重渡沟管委会磨湾村贫困户王现有激动地说。
日前,栾川县纪委在“四查四促”专项行动中,查处了这起村干部违规挪用扶贫项目到户增收资金案件,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行动要在‘细’字上下功夫,要让监督检查操作性强、执行性强。”栾川县纪委常委计英辉说,为使“四查四促”专项行动更容易被基层单位操作和应用,栾川县纪委将原本概括性较强的四项整治内容细化为32种具体表现形式,要求各乡镇(管委会)、县直单位逐项对照,并结合实际制订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以“查涉农资金,促脱贫攻坚”为例,栾川县将该方面细化为3大类11种表现形式,不仅涵盖了涉农资金款项的多类问题,还将扶贫工作中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问题纳入其中,特别是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危房改造、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低保医保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分类和说明。
计英辉告诉记者,在专项行动开展初期,有些单位提出疑问:整治内容在有些县直单位并不全面涉及或者单位之间整治重点不一样,怎么办?针对这一问题,县纪委要求各乡镇(管委会)要针对32项细化内容全面自查,不得漏项;县直单位则要本着着眼实际、促进工作的原则,自行延伸查促内容,如“查村务公开,促知情监督”可延伸为查党务、政务、“三公”经费公开,“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可延伸为查单位职工以权谋私、“小官大贪”等,同时也可在“四查四促”每个小项中增加整治内容。
分类指导收到了很好效果。栾川县人社局对全县新农保资金、新农合资金的监督检查又进行了分类,具体细化为会计管理、行风建设、医疗服务、医院管理等4个方面14项内容;栾川县供销社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查涉农资金,促脱贫攻坚”拓展为“查社有资产有效利用,促保值增效”,强化了社有资产的监管。
“这样有利于基层工作开展,也能有效避免了一些单位对不涉及问题的回避。”栾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徐彦说,专项行动的顺利推进,需要科学有效的措施,对整治内容的细化和延伸,目的就是对微权腐败的深挖细查。截至目前,该县在“四查四促”专项行动中共查处问题135个,问责追究9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5人。(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李艳 庞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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