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刘茂钦等17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洛政任〔2017〕10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茂钦任洛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洛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聂五建任洛阳市民政局副局长(正县级);
林伟任洛阳市地震局局长,免去其洛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王晓辉任洛阳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正职待遇);
李松涛任洛阳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姚书明任洛阳市地震局副局长;
汪旭霞(女)任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调研员;
赵珂任洛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洛阳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副调研员;
王华强任洛阳市粮食局调研员,免去其洛阳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任晓雨任洛阳市民办教育促进中心主任;
康永胜任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武雪都任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免去乔文祥洛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洛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新生洛阳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珊红洛阳市民办教育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马朝信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王磐扬洛阳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的任免,请按《公司法》和章程有关规定办理。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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