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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招!洛阳交警曝光11名司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17.04.06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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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网讯  今日,记者从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因交通违法不及时处理,法院强制执行又拒不履行罚款义务,日前我市有11名驾驶员因交通违法不及时处理被依法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其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等领域将受到信用惩戒。这也是我市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公安局首次对交通违法不及时处理的驾驶员采取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措施。

  据了解,今年2月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排,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针对2017年1月10日零时以前,全市所有未处理和处理后未缴纳罚款的违法行为进行催告、曝光。其中,对驾驶员长期未处理已经做出处罚决定的交通违法,市交警部门向其发出催告通知;逾期不缴纳罚款,市交警部门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拒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最终会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等领域将受到信用惩戒。

  我市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以来,近期处理“库存”交通违法行为、缴纳罚款的市民明显增多。截至4月4日,全市已累计完成处理并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335730例,占“库存”未处理、未缴纳罚款交通违法总量的34.49%。此次经过网络筛查、催告处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环节工作,共有11名驾驶员首批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宋某,身份证号:4103051990****003X,洛阳市涧西区人。2016年6月6日因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豫C7V330小型汽车在九都路解放路口被交警支队西工交巡大队民警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宋某在规定时间段内未按时缴纳罚款,经催告后其仍不履行义务。后西工大队依法向西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3月西工区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2017年4月1日被西工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谢某,身份证号:4103051981****4541,洛阳市涧西区人。2016年8月6日因驾驶豫CS2835小型汽车在丽春路王城大道路口违法停车被交警支队西工交巡大队处以罚款50元处罚,谢某在规定时间段内未按时缴纳罚款,经催告后其仍不履行义务。后西工大队依法向西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3月西工区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2017年4月1日被西工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曹某,身份证号:4103261963****0018,河南省汝阳县城关镇人。2016年7月13日驾驶豫C882K9小型汽车在中州路王城大道口不按所需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被交警支队西工交巡大队处以罚款50元、记2分处罚,曹某在规定时间段内未按时缴纳罚款,经催告后其仍不履行义务。后西工大队依法向西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3月西工区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2017年4月1日被西工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卢某,身份证号:4103271962****3513,洛阳市洛龙区人。2016年7月6日因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豫C55V07小型汽车在中州路王城大道口被交警支队西工交巡大队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卢某在规定时间段内未按时缴纳罚款,经催告后其仍不履行义务。后西工大队依法向西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3月西工区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2017年4月1日被西工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邓某,身份证号:4103111985****4554,洛阳市洛龙区人。2016年8月8日驾驶豫CBM710小型汽车在九都路解放路口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被交警支队西工交巡大队处以罚款20元处罚,邓某在规定时间段内未按时缴纳罚款,经催告后其仍不履行义务。后西工大队依法向西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3月西工区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2017年4月1日被西工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余某,身份证号4128221975****4858,洛阳市西工区人。2016年8月1日驾驶豫CBE666小型汽车在九都路解放路口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被交警支队西工交巡大队处以罚款50元处罚,余某在规定时间段内未按时缴纳罚款,经催告后其仍不履行义务。后西工大队依法向西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3月西工区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2017年4月1日被西工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林某,身份证号4103271973****141X,洛阳市洛龙区人。2016年6月21日因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豫C01K00小型汽车在丽春路王城大道口被交警支队西工交巡大队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林某在规定时间段内未按时缴纳罚款,经催告后其仍不履行义务。后西工大队依法向西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3月西工区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2017年4月1日被西工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李某,身份证号4103051986****0511,洛阳市涧西区人。2016年6月26日驾驶豫CFG680小型汽车在九都路解放路口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被交警支队西工交巡大队处以罚款50元处罚,李某在规定时间段内未按时缴纳罚款,经催告后其仍不履行义务。后西工大队依法向西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3月西工区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2017年4月1日被西工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马某,身份证号4103271984****2412,河南省宜阳县赵堡乡人。2016年7月25日驾驶豫C673E3小型汽车在中州路解放路口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被交警支队西工交巡大队处以罚款50元处罚,马某在规定时间段内未按时缴纳罚款,经催告后其仍不履行义务。后西工大队依法向西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3月西工区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2017年4月1日被西工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楚某,身份证号4103111967****1534,洛阳市洛龙区人。2016年8月26日驾驶豫C0E699小型汽车在九都路解放路口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被交警支队西工交巡大队处以罚款50元处罚,楚某在规定时间段内未按时缴纳罚款,经催告后其仍不履行义务。后西工大队依法向西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3月西工区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2017年4月1日被西工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鲁某,身份证号4103031964****0533,洛阳市西工区人。2016年7月28日因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豫C79633小型汽车在九都路解放路口被交警支队西工交巡大队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鲁某在规定时间段内未按时缴纳罚款,经催告后其仍不履行义务。后西工大队依法向西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3月西工区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2017年4月1日被西工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记者 郭瑛 通讯员 石海涛)

[ 责任编辑:史戎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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