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了《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作为地级市对非遗进行立法保护,在全国尚属少见。
昨日,记者获悉,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了《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作为地级市对非遗进行立法保护,在全国尚属少见。
市非遗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是历史文化名城,非遗资源十分丰富,目前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8个、省级项目58个、市级项目135个、县级项目1057个。其中,河洛大鼓、唐三彩烧制技艺、平乐郭氏正骨等都具有全国性影响力。
然而,随着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一些曾经遍及河洛大地的非遗项目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该负责人表示,这不仅仅是洛阳一地存在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其中一些项目在现代生活中的功能日益弱化。另外,例如洛宁竹编、洛阳宫灯等项目,正被大规模的机器生产所替代。非遗传承人日渐老去,后继乏人的现象也越来越明显。随着《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出台,政府及社会各界将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特点,实行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区域性整体保护及传承性保护等。
市非遗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让非遗项目更好地传递给下一代也是《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重点,其中就要求“支持和引导高校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课程,建立教学、传承基地”。未来,我市也将支持和鼓励中小学校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融入相关课程,建立社会传承基地,向更多人普及非遗知识。(洛阳晚报记者 潘立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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