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随着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建筑业、金融业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工作,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推行“营改增”,对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诸多领域有什么影响?
5月1日起,随着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建筑业、金融业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工作,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
推行“营改增”,对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诸多领域有什么影响?记者了解到,“营改增”降税给各行业提出的要求不尽相同,此外,增值税具有环环抵扣的特点,上游企业开出的发票能够给下游企业抵扣税款,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一般纳税人业务的扩展,同时有助于上下游企业提升经营水平和管理效率。
房地产企业:有效控制成本是关键
“对楼市整体利好。”谈及“营改增”时,某地产企业洛阳分公司总经理陈胜说。
陈胜认为,近年,房地产行业毛利率不断下降,房地产企业压力不断增大,“营改增”对楼市整体利好:一方面,通过扣除成本来计算税负,可增强企业对成本核算的控制力;另一方面,“营改增”助企业减轻税负,其利润会有所提升。
对于二手房楼市来说,“营改增”后,纳税人的税负只减不增。根据以前的政策,二手房转让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如今,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以销售总价为10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以前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即5万元的税额;如今,其缴纳增值税之后的收入为100万元/(1+0.05),约为95.24万元,即缴纳了约4.76万元的增值税,比之前少缴约2400元。
有业内人士认为,“营改增”后房企的税费变化,可导致业内企业分化。对于小规模房地产企业来说,“营改增”的减税效果可能更明显。
此外,“营改增”后,企业只有拥有足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才能保证税负不上升。企业的生产资料和固定资产支出越多,可抵扣进项税额就越多。人工成本、财务费用等不可抵扣项越多,减税效果越小。
市金融专家委员会主任、市经济社会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席升阳认为,本次改革总体来说是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如果开发企业将降成本着重依附在税费改革方面,那是本末倒置,税费改革并不会对盈利空间增长起到决定性作用,建议房地产企业通过加速资金流动、科学管理等,从采购、设计、施工等环节降低成本。
餐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可直接减税
张亚辉从事餐饮行业已近十个年头了,从今年3月底起,她多次参加税务部门组织的“营改增”学习班。“大多数餐饮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之后缴纳的税款肯定将减少。”她说。
根据“营改增”试点方案,以年销售额500万元为界限,将企业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将从过去5%的增值税征收率降为3%。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减税是有条件的,需通过增值税进项抵扣实现;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则是无条件的,不用按照纳税人须发生采购等行为并取得进项发票后才能抵扣税款的计税原则,就可直接享受税率降低带来的减税。
张亚辉算了一笔账:以年营业额100万元计算,以前每年需要缴纳营业税5万元,而现在每年只需缴纳增值税3万元。不过,由于目前还没有进行“营改增”的具体缴纳,因此3%的增值税征收率是以什么基数进行计算还未确定。
“以后大家吃饭开发票,将看不到地税部门的发票了,取而代之的是国税部门的发票。”我市另一家餐饮企业的相关负责人沈令平介绍,以往缴纳营业税需要去地税部门,如今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到国税部门,不过由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还要到地税部门,因此今后将出现国税、地税“两头跑”的现象。
目前,5月和6月被定为过渡期,其间,地税和国税的发票都可使用。
旅行社:中间环节税费需规范
“营改增”后,旅行社的税收中增加了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可以使用专用发票抵扣的项目,如差旅住宿、物管水电房租、办公用品等,这些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用进项税费抵扣收入减去成本后计算的销项税费。
南昌路某旅行社负责人曹锐表示,旅游同多个产业相关联,从表面上看,旅行社的营业额很大,但实际上真正属于旅行社的那部分较少,相当一部分是针对餐饮、住宿、交通等环节的代收款项。有了这种代收代付关系,旅行社要想在“营改增”后真正实现税负减轻,与之存在代收代付关系的各环节也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供旅行社抵扣。
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旅行社经营者反映,在旅游的“吃、住、行、游、购、娱”各个环节中,时常会有开具不了增值税发票的上游商家。
“旅行社具有中介的性质,由于中间环节多,成本相当大一部分是外部性的代收代支,有时未必有发票。”九都路某旅行社负责人苗新玲说。
近年,在不少旅行社的业务总量中,乡村游、近郊游的比重上升很快。而服务主体之一的农家乐,考虑到其现有规模和规范化程度,很少有能开得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此外,旅行社地接费用、过桥过路费用等也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旅行社要全面获得可抵扣的上游商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要一段时间。
酒店:“内外兼修”调整业务链
“‘营改增’对酒店业来说,是一个内外兼修的过程。”我市某星级酒店负责人沈丽表示,对内来说,收入和成本都会发生变化,同时要对企业收入及供应链系统进行调整,以适应增值税的核算和要求;对外来说,企业需要判断自身业务上下游企业在“营改增”中受到的影响,以进行产品业务链调整。
沈丽说,以该酒店推出的“酒店客房+景区门票”套餐为例,执行“营改增”后,就要对打包产品的收入进行区分,假设一个“客房+门票”的打包产品每套350元,其中客房价值是300元,门票是50元,那么客房费用300元作为酒店的收入,由酒店开具300元的增值税发票,另外门票费50元则是酒店替景区代收的款项,同样面临着抵扣税额的问题。今后,酒店如何做好跨行业合作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无偿提供的服务视同销售,这对酒店带来的冲击也很大。
沈丽表示,执行营改增后,酒店赠送的矿泉水、早餐等都将被视同销售行为,虽然酒店没有向客人收取费用,但仍需按实际价格缴纳增值税,这无形中增加了酒店的应税项目金额。(洛阳日报记者 赵佳 戚帅华 郝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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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营改增”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其中,营业税是指就企业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而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营改增”就是原来按照营业税征收的部分行业,现在改为按增值税征收。
例如,一家企业购买了价值10000元的产品,经过加工后以15000元的价格出售。在营改增之前,这家企业的应税额是15000元;而实施“营改增”之后,这家企业的应税额就只是增值的5000元。由此看出,营改增最大的特点就是减少重复纳税,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从而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因此,“营改增”可以说是一种减税的政策。教育、医疗、餐饮、住宿、旅游、娱乐等这些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内容都将参与这次改革。(郝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