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处理12分、200元以下交通违法裁决业务,无须再到交警业务窗口办理,只需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就可以自行打印缴款凭证,到相应银行缴费即可。
今后,处理12分、200元以下交通违法裁决业务,无须再到交警业务窗口办理,只需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就可以自行打印缴款凭证,到相应银行缴费即可。
怎样在网上处理交通违法裁决业务?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介绍。
用户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ttp://ha.122.gov.cn)进行网上注册,或到交警业务窗口进行面签注册。
个人用户注册时,如果是车主用户,注册成功后,要将账户与本人驾驶证绑定,才能处理违法业务。如果是驾驶人用户,注册成功后,要将账户与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才能处理违法业务。
在网上处理违法业务时,若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则要到交警业务窗口进行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一个个人用户可以绑定三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三个个人用户可以绑定一辆机动车。
个人用户的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注册时自己设置的密码;面签用户的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短信提示密码,可自行修改。
需要提醒的是,注册时的手机号码要与机动车及驾驶证登记时的手机号码一致,才能在注册时收到验证码,完成注册。如果变更联系方式,可到市车管所重新备案。
用户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后,生成缴款凭证。此时,电脑上须安装有PDF阅读器,缴款凭证方能打开并打印。之后,用户凭打印的缴款凭证,可到邮政窗口或建行自助终端缴费。
目前,网上可以处理的违法行为为记分12分以下、罚款200元以下的。近期,网上缴纳罚款业务也将开通。届时,面签用户自行在网上打印缴款凭证后,还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缴费,不用到银行排队,足不出户即可缴纳罚款。(洛阳晚报记者 陈兵 实习生 徐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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