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加快嵩县发展步伐的必由之路。”嵩县县委书记、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徐新在接受采访时说,在这一轮全面深化改革中,嵩县决不能再错失大好机遇,决不能再滞后,必须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全县发展负责和对62万山区百姓长远利益负责的态度,坚决把改革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改革是加快嵩县发展步伐的必由之路。”嵩县县委书记、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徐新在接受采访时说,在这一轮全面深化改革中,嵩县决不能再错失大好机遇,决不能再滞后,必须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全县发展负责和对62万山区百姓长远利益负责的态度,坚决把改革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记者:嵩县深化改革如何紧贴实际又有创新?
徐新:2015年,嵩县确定的改革事项目前已完成33项,其余事项正在稳步推进。
我们在改革推进中找准突破口,既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又立足嵩县实际,从必须做并且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注重搞好结合,把深化改革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结合起来,分批实施,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各项政策执行不走样、紧贴实际有创新。
比如,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面,嵩县在全省首创村卫生所“三金一卡”补助资金支付模式,统一账目管理,建立价格公示制度,老年乡医生活补助按时发放,得到省、市肯定,两次被《医药卫生报》推广经验。
又比如,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改革方面,嵩县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嵩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分管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等,扎实推进“三转”,新增17个派驻机构,并对新调整派驻的19名纪委书记、纪检员,进行了岗前专题培训。
记者:嵩县深化改革有哪些亮点工作?
徐新:去年以来,嵩县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公立医院改革、交通运输体制改革、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等多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进一步简政放权。在政府机构改革方面,嵩县对涉及政府各个工作部门的56项改革任务进行了细化。目前,县政府24个工作部门的“三定”方案已全部印发。在政府职能转变上,嵩县基本完成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和落实工作,承接的事项已按要求进驻行政服务大厅。
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全面执行。去年,嵩县3家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销售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下降1.7%,门诊人次增长6.7%,住院人次增长7.6%,次均门诊药品费用下降2.8%。强力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全县实行按病种付费为基础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并分别对其价格进行公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县16个乡镇卫生院和318个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药品实行网上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按进价销售,货款集中支付。
全面完成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嵩县将分散在县交通运输管理、公路管理、农村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货运源头治超等职能和对应机构予以整合,组建了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目前已挂牌运行。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嵩县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纳入养老金缴纳制度,大幅提高职务(岗位)、级别(薪级)工资,缓解了一般职工长时间坚守岗位而工资偏低的境况。
记者:下一步,嵩县深化改革工作有哪些打算?
徐新:第一,我们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精神,牢牢坚定改革信心。
第二,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和把握改革重点。要真正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从问题最集中的领域入手,谋划改革的思路和举措,把群众期盼的事情作为调研重点,找准关键问题,大胆推进改革。
第三,我们要始终坚持发动和依靠群众,全面汇聚改革力量。要增强群众意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保障群众对重大改革举措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充分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把自上而下的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改革结合起来,激发群众改革热情。
此外,我们要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积极探索改革新路。对社会高度关注、实践中条件成熟的改革事项尽早推进不拖沓,对暂时条件不成熟的改革事项要密切关注政策走向,搞好衔接沟通,争取掌握主动,切实做到稳中求进、重点突破。(洛阳日报记者 李迎博 特约通讯员 杨鸿雁 罗孝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