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时至8时30分,在上班高峰期,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来到全市多个路口率队站岗,严查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为。记者发现,虽有交警严查,违法者仍有不少。
在凯旋东路与玻璃厂路交叉口,市民不顾红灯已经亮起,仍然穿越斑马线
昨日8时至8时30分,在上班高峰期,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来到全市多个路口率队站岗,严查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为。记者发现,虽有交警严查,违法者仍有不少。
虽有交警执勤,但仍有人大胆往前闯
昨日8时,市交警支队车站交巡大队5名交警在唐宫路与金谷园路交叉口执勤,4个写有“行人请走斑马线”字样的提示牌摆放在显眼位置。
如此阵势,仍有人视而不见。当红灯亮起时,一名年轻女子斜穿马路,行至该交叉口中间时,被市交警支队车站交巡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吕冠军拉回安全地带。面对批评,该女子面露尴尬:“急着上班,赶时间。”
昨日8时10分,8名交警在凯旋东路与玻璃厂路交叉口执勤。在东西向信号灯由绿变红的瞬间,一名骑电动车的中年男子欲快速通过,被交警拦下。该男子辩解:“赶着上班,看前面人走了,我就跟着走。”
在随后的采访中,记者发现,虽有不少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上快车道等,但执勤交警在现场均未进行处罚,多批评教育后放行。对此,交警解释,上下班高峰期车多人多,如果在现场处罚耗时耗力,既容易造成拥堵,也不利于纠正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所以对情节较轻、认错态度较好者多批评教育后放行。
严查闯红灯行为,祭出多种处罚方式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自10月1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亮剑行动”闯红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拳打击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有多种处罚方式。
罚款:两轮摩托车闯红灯,罚款200元,记6分;两轮电动车闯红灯或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罚款20元。
录入诚信档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市交警部门将现场确认违法行为人的个人信息,录入违法信息系统,纳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抄告其所在单位、社区、学校。
曝光:对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市交警支队将在官方微博、微信和报纸、电视上曝光其个人信息。
10月1日至11日,我市共处罚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8681例,发布曝光台10期,曝光相关违法人员300余人。(洛阳晚报见习记者 肖姣姣 记者 陈兵 通讯员 李向鑫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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