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别人手机落在电动车上,便顺手牵羊据为己有——这样的“意外之财”要不得。1月9日,记者从洛阳市公安局涧西分局获悉,一名外卖员因此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见别人手机落在电动车上,便顺手牵羊据为己有——这样的“意外之财”要不得。1月9日,记者从洛阳市公安局涧西分局获悉,一名外卖员因此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去年12月19日11时,涧西分局长春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前一晚将电动车停放到单元门口后回家休息,手机在电动车上充电忘记拔下拿走。第二天上午,他准备去上班时发现手机不见了。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在地形复杂的案发区域,民警经过多方走访摸排,从有限的视频监控中,发现一黑衣男子在案发时间段经过手机被盗的电动车附近。之后,该男子又两次进入附近一商家内取餐。民警据此推断该男子疑似外卖员,并确认了其身份,系薛某。
民警通过视频追踪,发现11日16时许,薛某骑电动车前往西工区一手机店。民警通过询问店家得知,当日薛某拿着一台手机询问刷机等问题后离开。去年12月30日,民警发现薛某踪迹后,在涧西区一城中村将其抓获。
经询问,薛某对其盗窃手机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薛某已被涧西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盗手机已归还失主。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平时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手机、首饰、钱包等财物,千万别为了图省事儿,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如果捡到他人遗失物品,要及时联系失主或上交给公安机关,切勿随意丢弃,更不能占为己有。否则,不仅可能面临经济赔偿,还可能构成犯罪。(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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