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下发的《“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对各级党委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深刻阐述。洛宁县委将紧紧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明确责任不糊涂,坚守责任不动摇,落实责任不懈怠,着力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市委下发的《“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对各级党委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深刻阐述。洛宁县委将紧紧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明确责任不糊涂,坚守责任不动摇,落实责任不懈怠,着力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抓住核心,强化主体责任认识。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担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把握关键,完善主体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自觉履行“一把手”责任,做到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示范带头、当好表率;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努力在全县建立起上下互动、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
三是突出重点,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紧盯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按照“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努力推动干部队伍作风根本好转;严明党的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确保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保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高压态势,强化源头治理,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四是强化保障,健全主体责任机制。加强主体责任任务清单、签字背书、年度双报告等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实行“一案双究”和责任倒查等制度,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干部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责任落实体系,汇聚起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