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政协洛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协商决定,2014年2月23日召开政协洛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4年2月20日政协洛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政协洛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协商决定,2014年2月23日召开政协洛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政协洛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洛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列席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选举政协洛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听取政协洛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报告;审议通过政协洛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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