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到清新的空气,是群众最基本的期盼!昨日召开的城市扬尘治理专项战役动员会上,印发的《洛阳市2013年城市扬尘治理专项战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房屋建筑工地、市政施工工地、建筑物拆除工地、散流体运输等扬尘治理工作提出了严格标准。这标志着为期3个月的城市扬尘治理专项战役拉开了帷幕。
呼吸到清新的空气,是群众最基本的期盼!昨日召开的城市扬尘治理专项战役动员会上,印发的《洛阳市2013年城市扬尘治理专项战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房屋建筑工地、市政施工工地、建筑物拆除工地、散流体运输等扬尘治理工作提出了严格标准。这标志着为期3个月的城市扬尘治理专项战役拉开了帷幕。
4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土方作业
关于城市区房屋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方案》要求,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要设置硬质围挡,城市主干道、景观地区、繁华区域周边的围挡不得低于2.5米,其他区域围挡不得低于1.8米(路口处围挡不应超过1.2米)。
《方案》提出,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和泥浆沉淀设施,工程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清洗,车轮不带泥,出口路面见本色。
《方案》要求,工地出入口应硬化,施工道路应坚实平整,无浮土,无积水;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等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应定时洒水控制扬尘;建筑物高处的物料、渣土、建筑垃圾等应当用容器垂直清运,禁止凌空抛掷,施工扫尾阶段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装袋扎口清运或用密闭容器清运。
《方案》强调,遇到4级或4级以上大风天气,施工单位应停止土方等易产生扬尘作业的工程建设。这一要求,在城市建筑物拆除施工方面同样适用。
按照《方案》要求,建筑施工工地要全部实现标准化管理,做到“四个100%”,即工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100%、工程车辆(含施工、运输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100%、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100%、运输建筑垃圾车辆密封率100%。
道路施工废弃物要日产日清
关于城市区市政道路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方案》提出,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产生的污染和危害,禁止在施工现场从事搅拌石灰土和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的施工作业,保证排水畅通,无积水。
《方案》提出,施工产生的渣土、泥浆等废弃物应日产日清,暂存的渣土应集中堆放并遮盖,防止渣土外溢至围挡以外或者露天存放;车辆出入口应有防止车辆轮胎粘带泥沙出入的措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对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做到料清场地净,恢复道路平整,保证道路畅通。
征迁施工须辅以喷淋洒水措施
《方案》要求,机械拆除施工或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建筑垃圾时,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被拆除房屋的建筑材料及渣土,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整齐堆放,并用遮挡物进行覆盖,最迟应在征迁完成后7日内清运完毕。
城市道路应一日两扫、全天保洁
就城市道路环卫保洁和养护维修及道路挖掘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方案》提出,主次干道和街巷均应做到“一日两扫、全天保洁”;城区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要达到“七净”、做到“七无”,即路面净、人行道净、道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净、墙(杆柱、箱体)根净、隔离带净,无漏扫、无漏收、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乱倒、无焚烧。
《方案》强调,城市区散流体(含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持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证和通行证等许可证件;运输建筑垃圾的,还须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并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运输。
《方案》还对城市区堆放沙石、煤灰、渣土等堆场和露天仓库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治理不力将严惩
会议透露,市政府将设立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本次战役的工作奖励。同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考评排名落后的单位和部门实行财政扣款,并通报批评;对于现场管理差、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设、施工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施工单位,实施经济处罚;对逾期仍未达到扬尘治理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凡慢作为、不作为、被媒体曝光的单位和个人,由市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记者 王子君 通讯员 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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