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在大气污染整治工作会议上强调,针对当前大气环境质量存在的问题,我市将严管重罚,大力实施扬尘污染控制、燃煤锅炉拆除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综合整治行动,将用最严格环境标准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副市长李国刚、刘湖镜等参加会议。
【质量现状】
呈好转趋势,但依然严峻
今年2月,国家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可入肺颗粒物(PM2.5)监测指标。据预测,新标准实行后,全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将由现在的2/3达标,变为2/3不达标。我市形势亦十分严峻。
我市大气主要污染因子是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工业燃煤污染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80%,城市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排放占全部污染负荷的75%左右。
截至11月底,我市城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离国家新标准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原因分析】
空气质量不佳,多种因素造成
一是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作为以冶金建材、机械制造、石油化工、火电、矿山等为支柱产业的工业城市,我市现有5000多家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其中多数是以消耗能源、资源为支撑的传统工业。长期以来形成的排污较高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污染物边消减、边增长的问题尤其突出。
二是城市扬尘污染较重。目前,全市在建工地1000多个,只重视速度不重视扬尘控制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对我市空气质量产生较大影响。据悉,城市扬尘污染占我市全部污染负荷的60%以上。
三是机动车尾气污染影响。截至11月20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91万余辆,其中市区总数为34.1万辆,且每年还以十多万辆的速度增加,尾气排放大幅增加。目前,我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约占全部污染负荷的15%。
四是煤烟型污染严重。二氧化硫污染主要来自燃煤污染。其中工业燃煤污染占80%(主要来自火力发电)、社会生活污染占20%(主要是城市商业服务业及居民生活用煤)。
五是不利地理气象条件影响。我市北靠邙山、南依龙门、西有秦岭余脉,属典型的盆地地貌,静风频率较高,逆温天气较多,污染物自然扩散稀释较慢。长年监测表明,当风速为3米/秒或有连续雨雪时空气质量最佳。我市静风频率(指风速小于等于1米/秒)常年大于60%,地理条件与气象因素十分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在全省处于最劣势。
【防治扬尘】
严格工地监管,严防“跑冒滴漏”
城市扬尘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最主要的污染源。
会议要求,市城建、交通管理部门及各城市区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散流体货物运输治理工作的通告》,对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征迁工地、道路运输等扬尘进行严格监管。
“六个严禁”——严禁施工工地不按要求围挡作业、洒水降尘;严禁物料、沙土露天堆放;严禁施工道路不按要求硬化;严禁出入口不按要求冲洗车辆轮胎,带泥沙驶出工地;严禁在城市区建筑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严禁未经批准,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
“三防”——征迁工地要落实“三防”(防扬散、防泄漏、防遗弃)措施,无“三防”措施的不得擅自进行拆迁作业;要随拆随洒水,征迁后要立即进行简易绿化,没有条件的要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
严防“跑冒滴漏”——运输渣土、煤炭、煤灰、灰土、沙石、垃圾等散流体物料的车辆,严禁超载行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密闭和防尘措施,防止运送过程中发生“跑冒滴漏”。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运输车辆不准上路行驶。
“禁烧”——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严禁焚烧秸秆、垃圾、树叶等。
会议提出,要严格落实道路清扫洒水制度。城市区主干道路要全面实行机械化清扫。要严格执行定时洒水制度,主要道路每日洒水降尘不得少于2次,有效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控制尾气】
限制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入市
《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指出,要重点搞好机动车尾气检测网点和维修网点建设,全面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实施机动车尾气检测环保标志制度,对不达标车辆进行治理,逐步实施重点区域限行。
会议强调,公交车辆要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出租车辆油改气车辆要达到85%,改变目前全市1473辆公交车辆中仅有304辆使用清洁能源的现状。公安部门应强制淘汰报废车辆和超年限黄标车,制定严格的二手车入市条件,限制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进入市区。
【调整结构】
实行最严格环境准入退出机制
2014年7月1日之前,所有的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达不到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目前,我市所有电厂均建设了脱硫设施,脱硝工作已经启动。
明年,我市将继续推进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设。凡集中供热供气覆盖区域,要拆除燃煤锅炉,推进煤改气,改用清洁能源。2013年,我市计划拆除88台锅炉,对因工作需要保留的锅炉,实行深度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会议强调,要实行严格的环保准入退出机制,不符合环境要求的项目不得引入,凡治理无望、主要污染物或重金属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坚决予以关、停、转、迁,以此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今年以来,我市强力推进碧水蓝天工程,拆除城市区内20家企业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锅(窑)炉,搬迁4家、停产8家城市区内水泥(沥青)搅拌站(粉磨站),关闭搬迁2家钢铁企业,关闭取缔小电镀、小石灰窑等企业46家,关停拆除污染环境小作坊130余家。
【严管重罚】
实行财政扣罚
会议透露,对拒不执行或不符合扬尘控制管理规定的实施停工整顿、暂扣(或吊销)施工资质证书、罚款等行政处罚。对逾期未完成锅炉拆除任务的,按照每吨2万元的标准对辖区政府实施财政扣款,并再次限期拆除;第二次限期内仍未拆除到位的,按照每吨4万元的标准对辖区政府加倍实施财政扣款,并报市监察部门启动责任追究。(记者 孙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