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至5日,在市政府对全市墓地复耕还田工作暗访中,我县城关镇、彭婆镇、水寨镇、白沙镇部分地段有较多新隆起的坟头,受到了全市通报批评,对此,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深感愧疚和不安。
通过深刻反省、认真分析,感到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我们工作不深入、不认真、不主动造成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识不到位。对墓地复耕还田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还存在着错误的、模糊的认识,个别同志认为墓地复耕还田是挖别人的祖坟,是小题大做,是自找麻烦,工作起来有应付推诿现象,甚至对墓地复耕还田工作还有抵触情绪。二是工作不够扎实。工作落实中没有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没有把政策措施传达到每家每户,特别是春节过后,忽视了人民群众有春节过后上坟祭祖的民风乡俗,没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年前墓地复耕还田工作的成果。三是工作措施不到位。尽管我们建立了墓地复耕还田工作责任制,也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但存在处罚不彻底,责任追究不到位情况,影响了我县墓地复耕还田工作的进展。
问题发生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有关乡镇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同时,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实施了责任追究。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做好墓地复耕还田工作,不再发生类似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此次市政府暗访为契机,对墓地复耕还田工作进行再安排、再发动,认真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政策宣传到位。二是强化督导,严管重罚。按照市政府督导意见,对新堆起的坟头,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三是强化宣传。组织开展墓地复耕还田工作宣传专项活动,印发宣传材料、做专题电视节目、利用乡村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全面宣传,把墓地复耕还田工作落到实处。
总之,我们将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严格追究,确保我县墓地复耕还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中共伊川县委
伊川县人民政府
201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