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共16名员工及销售人员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向全市人民承诺:
1、如实向客户告知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条款内容;
2、验标承保,杜绝先出险后投保,不隐瞒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标的的有关重要情况;
3、不代替投保人签订投保单或其他需投保人签字(章)确认的投保资料;
4、不利用不正当手段强迫、误导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5、不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6、不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7、不泄露在保险销售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8、积极配合公司案件查勘,正确指导出险客户进行索赔,确保公平、公正处理赔案;
9、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其他规定。
若因未履行上述行为,导致客户或公司利益受损,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及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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