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履行支农职责。我行主要职责和服务范围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承办中央储备粮贷款、地方储备粮贷款、粮食调控贷款、粮油收购贷款、粮油调销贷款、粮油加工企业贷款、农业生产资料贷款、农业科技贷款、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贷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新农村建设贷款等业务,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二、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的各项监管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七不准”,即:不准以贷转存、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认真执行银行服务收费规定,做到“四公开”,即: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效用功能公开、优惠政策公开。
三、提升改进服务质量。改善营业大厅环境,保持环境整洁、明亮、美观、大方,设置安全警示、利率牌、服务收费标准等便民提示设施。营业人员保持仪容端庄、文明、自然,着装统一、整洁。为客户办理业务做到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主动热情、细致方便、快捷准确,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高效的金融服务。
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守行业职业道德,做到廉洁从业。设立客户意见簿(箱),公示客户投诉受理电话、服务监督电话,对客户的服务需求和疑问咨询及时办理、解释。对客户的批评认真对待,虚心接受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答复处理。
服务监督电话:0379-6337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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