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将“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主题活动推向深入,我行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全力服务洛阳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围绕洛阳市委、市政府“福民强市”战略,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和文明的形象,向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金融服务。
(二)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倡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遵守“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公民储蓄原则,做到利息结算及时,费用计收准确。
(三)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与自由交易原则。不强制加办业务、不误导销售金融产品,公开服务监督电话,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充分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引导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交易。
(四)严格执行银监会“七不准”制度和“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要求,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违规提高或降低各种存贷利率与服务收费。
(五)认真执行我行信贷服务“八不准”等规定,积极推进合规文化建设,提升主动服务意识。积极开展“千亿送贷”、“万民创业”等送贷工程建设,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的普惠信贷服务,有效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立足“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的战略定位,自觉践行社会责任,以小额贷款、小企业贷款业务为重点,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满足广大客户多样化融资需求。
(六)以窗口服务为重点,在全行深入开展“规范服务深化”活动。不断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规章制度落实到位;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进各项便民措施;杜绝服务态度差、办理效率低、违反业务规定、推诿搪塞客户等现象发生。
(七)持续优化服务环境,改善客户服务体验。服务设施齐全,便民设施完善,办事指南清楚;服务人员仪容仪表、行为举止符合标准,营业场所环境整洁规范,各种设施定置定位管理,努力营造良好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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