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法槌落下,响声环绕。“现在开庭,传被告人郭某某到庭。”6月16日15时30分,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随着审判长将法槌敲响,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郭某某受贿案开庭审理。
啪!法槌落下,响声环绕。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郭某某到庭。”6月16日15时30分,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随着审判长将法槌敲响,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郭某某受贿案开庭审理。
随即,法庭后门开启,两名法警将戴着手铐的郭某某带入法庭。此时,坐在旁听席上的人们,纷纷扭过头去,将目光落在郭某某身上,直至他走上被告席。
被告席的正前方,是审判席。审判席的上方,悬挂着庄严的国徽。
被告席的后面,是旁听席。旁听席里,有50名特殊的旁听者,他们是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的党员干部。
按照洛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关于监督推动“治未病”举措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法院庭审现场等,接受“沉浸式”警示教育。
这次,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把“廉政课堂”搬进了庭审现场。
被告席上,郭某某始终没有回头。旁听席里,时而有人窃窃私语。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随着这三个阶段的依次进行,郭某某在利益的诱惑下思想腐蚀变质、走向犯罪深渊的过程被层层揭开。
一次、两次、三次……郭某某受贿次数之多、数额之大让人诧异。在法律面前,他低下了头。
“我真诚地认罪、悔罪,服从法院判决。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对不起家人,对不起亲朋好友,对不起从前朝夕相处的同事。”郭某某在最后陈述中说:“大家一定要以我为戒,汲取惨痛教训。”
……
啪!“择期宣判,现在休庭。”审判长再次手起槌落。
整个庭审过程历时约1小时40分,现场气氛庄严。无论是公诉书里的字字惊心,还是被告人痛心疾首的自白,都给旁听庭审的党员干部带来巨大思想冲击和心灵震撼。
“看着昔日的领导站在被告席上,我的心中感慨万千。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要时刻提醒自己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做‘案中事’,不成‘案中人’。”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副局长白涛说。
“旁听庭审就是要用案例说话,让警示入心,从而消除党员干部的‘看客’心态和‘与己无关’思想。”旁听庭审的一位市纪委监委干部表示,促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治不病”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庭审结束,大家走出审判庭,但那两声法槌落下时的沉重回响,却始终萦绕在每个人的心头。(洛报融媒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赵万林 陈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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