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7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熊翠芳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依法判处熊翠芳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熊翠芳,女,1971年3月出生,汉族,小学文化,陕西西安人。经查,2016年1月2日13时许,熊翠芳携带大量全能神邪教标语横幅,在西安市莲湖区红庙坡十字南侧悬挂,并使用播放器播放全能神邪教音频资料,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公安人员出警后,将其抓获,当场查获邪教横幅、条幅及播放器。
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熊翠芳从事全能神邪教活动,应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熊翠芳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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