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多则新政,为洛阳购房者带来一系列“福音”。随后,有市民在“百姓呼声”栏目发帖,针对担保费会不会退还问题进行咨询,引起网友跟帖热议。在此,记者针对本次新政中,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
背景:今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现状:在洛阳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并不需要缴纳保险、公证、评估等费用。在办理过程中,签订担保合同时需要缴纳担保费,由洛阳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收取,并不涉及保险、公证、评估等费用。
【洛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26日起取消】
政策: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河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政策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中指出,自12月26日起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收费项目,减轻职工负担。
公积金担保费取消后,能省多少钱?
解读:洛阳市的公积金贷款担保费=贷款金额×担保费率,贷款年限在5年(含)以下的,担保费率为0.5%,贷款年限每增加1年,担保费率增加0.5‰,也就是说,如果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30万元,贷款期限为20年,20年的担保费率为1.25%,那么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需要缴纳的担保费为300000×1.25%=3750元。
目前,洛阳公积金最高贷款数额为40万元,最大贷款期限为30年,30年的担保费率为1.75%,那么按照上述计算公式,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需要缴纳的担保费为7000元。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收费项目取消后,贷款人最高可以省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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