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1日起,我省正式取消二孩生育审批制度,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准备生二孩的市民,自1日起即可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如有疑问,点击链接提问>>>
【政策】
全面二孩政策落地洛阳 二孩生育审批制度被正式取消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人介绍,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省为做好有关政策衔接,保证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特下发了《通知》。(详情)
登记对象:准备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
登记时间:无子女的于生育第一个子女前登记,已有一个子女的于生育第二个子女前进行登记;
登记地点: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办事大厅;
登记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2寸合影照3张,代理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
登记形式:填写《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免费发放生育服务证;
登记时限:即时登记,即时发证。
【政策办理问答】
1.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是否需要开具此前的生育情况证明?
答:不需要。我市二孩生育服务证实行登记领取,取消了审批过程。申请人只需提供“一证一照一表”,“一证”即夫妻双方身份证,“一照”为夫妻2寸合影照3张,“一表”为现场填写《二孩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2.户口不在本地,能否就近办理?
答:申请二孩生育服务证,可到夫妻任何一方的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登记办理。对人户分离、多次流动、多地流动和婚姻变动、跨省婚姻等情况复杂、无法核实其婚育状况的,由登记人作出承诺后及时办理。所以,户口未在我市但现居地在我市的居民,亦可在我市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不能到场的,能否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
答:可以代理登记。代理登记人除“一证一照一表”外,还应提供被代理人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书可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领取),之后可即时登记,即时发证。
4.独生子女费是否需要退费,如何规定?
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夫妻,2016年1月1日以后又生育的,停止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其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领取的奖励费不再退还,2016年1月1日后领取的应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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