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乱收费问题】
中侨绿城物业公司私自上涨物业费,侵害业主权益
反映问题(7月7日):涧西区建设路中侨绿城物业公司私自上涨物业费,无视业主利益,前年从0.23元/平涨到0.36元/平,今年6月又从0.36元/平涨到0.40元/平。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想收多少就收多少,无法无天。(详情)
涧西区回复(7月10日):网友,您好!我区接到该诉求后高度重视,立即转派至相关责任单位,经我区物价办落实,中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中桥绿城小区的物业费标准由0.36元/月.平方米提高至0.4元/月.平方米。现该物业公司已向我办提出了调整物业费标准的申请,我办正在审核办理中,待我办审批后,将要求物业公司在小区公示审批后的物业收费标准并执行(如物业公司拟订的标准比我办审批的标准高,以我办审批的标准为准,高出的部分我办将要求物业公司全额退还)。
万国银座物业乱收费
反映问题(7月6日):1.物业费收的是最高标准每平方米1.35元,还要加收卫生费。卫生条件越来越差。
2.不保证业主停车位,收取高额停车费。把停车位高价租给非业主停车。自行车棚对外出租,还收取业主高价费用。3.对租赁户电费收到每度0.96元,水费收到每吨4元。谋取暴利。从来不向业主公开收费标准和服务项目。(详情)
涧西区回复(7月9日):
网友,您好!我区接到该诉求后高度重视,立即转派至相关责任单位,现回复如下: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洛政〔2006〕72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城市居民(含建成区内实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居住户)按户计收,每户每月5元”第十三条“对已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住宅小区,每月向居住户每户收取2元(原物业管理费中已包括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费3元)”。关于商业水电费的问题,因之前已有业主向我办反映,我办已对该物业公司下达了提醒告诫函,现此案件正在处理当中,待处理完毕,将向业主进行共示。
岭南春色嘉园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收费是否合理
反映问题(5月4日):该名居开发商聘用了洛阳市振华物业,交房时候预交一年物业管理费是否合理,装修押金收取1000元,装修13个月后,经检验合格后全额退还是否合理。经济适用房的物业费0.46元/平方米/月,这收费是否合理。(详情)
涧西区回复(5月9日):网友,您好!我区接到该诉求后高度重视,立即通知相关的责任单位其回复:依据洛阳市发改委和房管局联合下发的洛发改收费[2009]40号文件第十五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一次性预收物业服务费不得超过六个月,也不得擅自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经我办落实,举报人反映管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公示收取物业费0.46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是未经我办审批前的标准(未收取),现我办对该物业公司审批的物业费标准为0.42元/平方米/月。我办已要求该物业公司立即改正,并在收费处及公示栏处公示审批后的收费标准。如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一次性预收物业服务费不得超过六个月。如该物业公司超出上述标准收费,请带上缴费票据到我办进行举报,我办将依法对该物业公司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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