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条件,中考考生可以申请放弃择校志愿。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中招办获悉,鉴于部分考生及家长反映的因家庭遇到重大变故无力支付择校费的问题,市中招办决定,这类中考考生可申请放弃择校志愿,城市区和各县(市)提交申请的截止时间分别为今日中午12时和25日。
【申请条件】
考生家庭遇到重大变故无力支付择校费
晚报“中招帮帮团”成员、市中招办主任刘红卫介绍,今年我市中招报考首次采取以志愿为主的录取方法,城市区考生志愿分为3个批次,即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
考生填报第一批、第二批志愿时,写在第一个的学校是第一志愿,若分数不够第一志愿学校,将根据统招志愿“是否同意择校”一栏注明的“是”与“否”决定是否顺延至其后志愿。如填“是”,即被择校志愿录取,考生须交择校费。
此前,市中招办规定,考生一旦被择校志愿学校录取,必须按规定缴择校费报到,不得放弃该志愿,不得顺延至其后的其他志愿。
目前,我省中招提前批录取已经结束。有部分家长及考生反映,志愿填报后,因家庭遇到重大变故,出现经济困难,难以支付择校费,要求放弃择校志愿。
针对此类问题,市教育局经请示上级部门并结合洛阳实际研究决定,同意在志愿填报后因家庭遇到重大变故,出现经济困难,难以支付择校费的考生放弃择校志愿。
“凡申请放弃择校志愿的考生,必须放弃全部择校志愿,不能单独放弃某一择校志愿。”刘红卫强调。
【申请程序】
写出书面申请并在截止时间前提交
申请放弃择校志愿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请要求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考分、监护人的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以及放弃志愿的理由,由考生和监护人签字并按手印。
申请放弃择校志愿的考生,须将书面申请送至毕业学校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区各学校汇总后上报至市中招办,各县(市)学校汇总后上报至当地相关科室。市中招办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放弃择校志愿,参加补录或寻求社会救助。在市中招办的审查工作未结束前,不影响正常录取工作。
刘红卫提醒,城市区中考考生的申请上报时间18日中午12时截止,各县(市)的申请上报时间25日截止。考生须在截止时间前上报毕业学校。
“由于择校志愿可申请放弃,我市中考的分数线测算工作将随之延后,各高中的录取分数线公布时间也将适当调整。”刘红卫说,在市中招办确定录取时间之前,各学校不得私自开始录取。对个别学校承诺可以通过转学、借读等方式解决学籍注册问题,从而进行违规招生的行为,考生和家长要提高警惕,不要盲从。(记者 陈兵 实习生 彭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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