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获悉,该中心发布5月份的7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获悉,该中心发布5月份的7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案例一:洛阳某贸易有限公司低标高售纠纷
5月22日,消费者张女士反映当日在洛阳某贸易有限公司购买猪肉馅粽子,当时商家标价每袋16.9元,结账时按照每袋19.9元收取,其认为非常不合理,与商家协商无果后,立即拨打12315热线求助。接到投诉后,洛龙区市场监管局辖区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经核实,消费者张女士反映情况属实,经调解,商家向消费者道歉并退还多收费用,对商家行为另行处理。
市场监管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的规定,本案中经营者销售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自主制定价格,但必须遵守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该经营者存在明显加价出售商品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二:某酒店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停车收费纠纷
5月28日,消费者潘先生反映,5月26日驾驶新能源汽车于14时50分左右驶入西工区的某酒店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停车场停车,16时23分驶出时,商家按照公示的停车收费标准收取其6元停车费,其认为该停车场没有按照半价收停车费不合理,立即拨打12315热线投诉。接到投诉后,西工区市场监管局辖区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经核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已责令该停车场与潘先生沟通解决,对停车场行为另行处理。
市场监管小贴士:
根据洛发改收费[2019]3号文《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车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在所在区域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新能源共享汽车在共享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的规定,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执行停车场收费标准半价,本案中,该停车场应当按照公示的停车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新能源车的停车费用。
案例三:洛阳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合同纠纷
5月18日,消费者赵女士反映2024年5月1日在洛龙区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缴纳1万元订金拟购买北京现代汽车,对购买车型、车价、交车时间等都做了约定,但过了约定提车时间,商家迟迟未能交付汽车,赵女士遂向店方要求退还订金,商家不同意,多次与4S店协商无果后,无奈拨打12315热线。接到投诉后,市局直属分局车辆交易所执法人员立即与赵女士取得联系,并向店方核实情况,目前经调解,该4S店已经与赵女士协商承诺退还订金。
市场监管小贴士:
按照《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案中消费者向经营者交付订金拟购买家用汽车,且对交付车辆时间等都有约定,商家未履约,消费者提出退订金,经营者应当退回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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