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阳市政府印发《洛阳市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6大重点保护对象和社会功能管理、审查备案管理等规定,鼓励文旅文创产业优先发展,并提出要在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依法管理、合理利用”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保护与管理,实现经济、社会和文化效益融合发展。
日前,洛阳市政府印发《洛阳市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6大重点保护对象和社会功能管理、审查备案管理等规定,鼓励文旅文创产业优先发展,并提出要在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依法管理、合理利用”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保护与管理,实现经济、社会和文化效益融合发展。
构建“一环、两轴、六点、十二片”总体格局
洛阳市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北至中州东路以南,南至马市街-吕氏街一线,东至新街以西,西至承福门大街以东,规划面积约113公顷,是河南省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暂行办法》提出,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的总体格局为“一环、两轴、六点、十二片”布局,即沿中州渠-瀍河形成环城历史公园,以东大街、西大街、南大街、兴华街作为街区空间主轴,以城隍庙、传统大院、安国寺、宣仁门遗址、文庙、文峰塔形成六个主要功能节点,依托城隍庙、西大街、传统大院组团、安国寺、宣仁门遗址、东大街、鼓楼、文庙、周南驿、文峰塔等节点形成十二片区。
明确6大重点保护对象
在此格局上,《暂行办法》明确了6大重点保护对象,即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明清以来具有代表性的、相对价值较高的能够体现洛阳地方特色的传统风貌建筑;街区的历史空间格局和传统风貌;具有历史价值的环境要素;能够反映洛阳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特定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根据《暂行办法》,在保护过程中,核心保护区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将根据其保护等级、历史价值、风貌特色、时代特征、保存现状等实施分类保护,采取相应的保护与整治措施。
如文物的保护、修缮、利用等工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在文物部门的同意和指导下进行;
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与修缮,应当遵循修缮技术规范,保证原有院落格局的完整性,采用传统工艺、材料,不得损害历史建筑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古井保护时,要清理四眼井遗址环境,加固井壁,开辟为遗址展示场所;
古树名木保护应当符合《洛阳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要求,在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向外五米范围内不得动土建设。
除此之外,在建设控制区范围内,还将严格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的功能、体型、体量、高度、材料、色彩、风貌等要素,确保与周围环境、风貌相协调。
如核心保护区范围内以现状2层传统民居高度为基准尺度予以控制,确保街区尺度的整体性;建设控制地带内以现状2至3层传统民居高度为基准尺度予以控制;中州东路两侧建筑高度控制在15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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