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洛阳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河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集中销毁一批非法枪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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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和小口径枪支1支以上,民用枪或者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2支以上,仿真枪10支或者军用子弹30发、民用子弹5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百元至两千元奖励。
二、根据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刑事案件,收缴炸药10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3000克,雷管30枚,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3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百元至两千元奖励。
三、根据举报线索,收缴剧毒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及其他各类危险化学品10公斤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百元至两千元奖励。
四、根据举报线索,破获网上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及其它危险化学品刑事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百元至两千元奖励。
五、根据举报线索,破获利用寄递物流渠道非法寄运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及其它危险化学品刑事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百元至两千元奖励。
六、根据举报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及易制爆等重大刑事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两千元至两万元奖励。
七、根据举报线索,打掉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及易制爆物品团伙,捣毁源头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两千元至两万元奖励。
八、根据举报线索,查禁、取缔非法制贩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窝点,制贩嫌疑人构成犯罪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百元至五千元奖励。
洛阳市公安局采用信件、电话两种方式接受群众举报。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洛阳市体育场路洛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洛阳市打击整治枪爆物品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邮政编码471000;举报电话:110或0379-63133033。(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程昊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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