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22〕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保持稳定,现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今日,洛阳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公布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具体事宜,内容如下: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市医疗保障中心,相关商业保险公司: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22〕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保持稳定,现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含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
二、缴费方式
按照分类组织参保的原则,采取集中收缴和零散收缴相结合的办法,各县(区)组织农村居民、被征地农民先行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村或社区进行集中缴费。
采取零散缴费的城乡居民可通过以下方式自助缴纳参保费用:银行网点实时缴费,税务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缴费,河南税务APP缴费,微信“河南税务”小程序缴费、支付宝“河南税务”小程序缴费等多元化缴费方式。
三、缴费时间
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9月26日到2022年12月31日。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医保和税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协调当地扶贫、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配套补助政策,确保应缴尽缴。
(二)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各县(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板报、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参保政策,做到层层发动、层层落实,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引导居民群众积极参保、按时缴费,切实提高群众参保缴费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本地参保扩面,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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