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5日凌晨,市领导带领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和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进行暗访,发现洛阳三惠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
一、2017年8月25日凌晨,市领导带领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和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进行暗访,发现洛阳三惠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问题曝光后,老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按照“一案四查”的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1.对老城区分管领导区政府党组成员张雅峰同志全市通报批评;
2.对区工信委、邙山办事处通报批评,并向区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3.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对区工信委主任袁少乐同志进行约谈,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4.对邙山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中队长张树军同志予以免职;
5.给予邙山办事处中沟村党委书记张建群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6.洛阳市环保局已于8月25日立案调查,拟依法对该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
二、2017年8月26日凌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和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暗访发现宜阳县隆德砖厂部分烟气未经环保设施处理,通过窑顶旁路直接排放。问题发现后,宜阳县政府迅速介入调查,按照“一案四查”的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对县委、县政府环保第一督查组组长靳晓东同志通报批评,对县委、县政府环保第一督查组督查员张明辉同志诫勉谈话;
2.对盐镇乡分管贾院村副科级干部冯晓燕同志通报批评,对贾院村包村干部买巧玲同志诫勉谈话,给予贾院村环保网格长赵武正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3.宜阳县环保局责令隆德砖厂立即停产,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以30万元罚款,按程序移交公安机关。
2017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