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新闻 | 图片 | 洛阳
洛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空气质量周考核排名首位和末位的县区进行表扬和批评的通报

  

  按照《洛阳市空气质量周排名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8月21日至8月27日的考核结果在媒体上予以通报,并对单项指标PM10排名首位的西工区和栾川县、PM2.5排名首位的洛龙区和栾川县给予通报表扬,对PM10排名末位的涧西区和新安县、PM2.5排名末位的西工区和汝阳县给予通报批评。具体奖惩措施将按照通知规定执行。

2017年8月29日

来源: 洛阳网-洛阳日报    2017-08-30 08:37 [ 责任编辑:周萌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热点图片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618 65233767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