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网站投稿 洛阳社区
简体 繁体
  新闻 | 图片 | 洛阳

下月起绝大部分药品取消政府定价 洛阳市有关部门针对热点问题为您解疑释惑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5.05.06 08:32

 

  问题二

  药价会普遍上涨吗?

  医药价格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在此次药价改革后,药价会不会普遍上涨?

  “当前我国有4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1万多家药品批发企业,市场的竞争使医药价格保持在一个基本平稳的状态。”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也会使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3月,国务院下发文件,对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分五类实行。其中,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和常用低价药品等,医院可直接采购。医院采购药品需要集中挂网公开,这使得各医院的采购价格透明可见。比如甲医院采购一种药品的价格是1元一支,乙医院采购时,一般不会高于该价格。这种采购制度,将渐渐挤出药品价格中的虚高成分。

  除了招标采购政策,新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也将对市场交易价格发挥较大的引导作用,特别是加强医保和招标采购政策衔接,将促进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主动降低采购价格,经过几轮调整后,可使药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可能存在部分药品价格因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有所变动,但在各种因素的制约下,绝大部分药品的价格不会上涨。即使个别药品由于竞争状况、原材料成本、市场供求等原因发生不合理价格上涨,也会被价格行为监管机制所控制。”该负责人说。

  问题三

  政府如何管控药价?

  在此次药价改革中,除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全部取消。

  根据卫生部门的统计数据,当前,国内市场流通的药品有8000多种,其中常年流通的有2000多种。《通知》明确,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

  ●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

  ●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其他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继续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除了方案设计,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等部委另外发文,从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强化医疗行为监管、强化价格行为监管四方面,对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政府如何发挥监管作用进行了明确,同时要求对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管。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药价改革的推进并非一纸文件可以完成,还需要各项政策的衔接和细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提供的信息,预计9月底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将出台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此外,我省相关政策细则的制定也在加紧进行中。(记者 王妍 通讯员 史洁颖)(漫画均系新华社发)

首页  上一页  [1]  [2] 
[ 责任编辑:周萌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16岁女孩身上5个肿瘤 医生提醒:这些食物少吃!
16岁女孩身上5个肿瘤 医生提醒:这些食物...
  • ·这些做菜的错误操作 威胁你我健康
  • ·天天戴口罩影响免疫力 是真的吗
  • ·双胞胎变“难兄难弟” 医护人员暖心守护
  • 邻近小城访三苏,羊肉饸饹香久留
    邻近小城访三苏,羊肉饸饹香久留
  • ·初冬虽至 洛阳县区亦可捡秋
  • ·旅居小地方 沉浸慢生活
  • ·好客山东遇上老家河南 假期再现双向奔赴
  •  
    新闻排行
  • 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合格 洛阳两家车...
  • 徐衣显率队到长春考察学习院校地...
  • 洛阳辰汉农业装备:“小巨人”打...
  • 冷空气“冻”真格 今日洛阳最低...
  • 馆藏标本22万余件!豫西地区面积...
  • 中航光电再次入选“央企ESG·先锋1...
  • 洛龙区西岗社区:3元吃饱吃好 早...
  • 车补年底截止!记者走访发现:热...
  • 洛阳“国民理发师”:凭实力与真...
  • 洛龙区以特色民宿集群为牵引 聚合...
  • 百姓呼声
    火车站南广场与北广场是否会地下互通?
    目前还有违停15分钟柔性执法的政策吗?
    精彩图片
    新安县磁涧镇:丹...
    郭蓉怡:青春接力 ...
    中科信息产业园(...
    于延明:豆香四溢 ...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