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民万先生通过洛阳网“百姓呼声”平台反映,邻居在自己家门口上方安装了一个摄像头,可以清晰记录他们两家进出人员信息,万先生认为邻居此举严重侵犯了自己和家人的隐私权,但经过多次沟通对方始终不愿拆除。
公共区域也有隐私,摄像头应在合理限度和范围内安装使用
曹瑞丹进一步解释,小区内的走廊、楼梯等属于公共区域,公民在公共活动区域从事的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公开性,但不能就此认为“公共场所无隐私”。因为摄像头所拍摄的公共空间,可能记录邻居的出行规律、生活习惯、社会关系等信息,这些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曹瑞丹表示,若公民确有需要安装摄像头,应在合理限度和范围内安装使用,在安装前告知摄像头监控范围内的其他业主并征求他们的同意,做好沟通协调,避免产生矛盾。在安装角度上,需要注意避免摄像设备拍摄、窥视到其他住户的私密空间,侵扰其私生活安宁,也不可以将拍摄到的内容对外传播,否则有可能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其他人如果碰到万先生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曹瑞丹建议,先与邻居沟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寻求帮助,在有关组织的调解下化解纠纷。如果对方态度强硬,调解不成,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还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周欣然 申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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