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洛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下称《实施方案》)印发,提出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20日,《洛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下称《实施方案》)印发,提出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洛阳市细颗粒物浓度低于每立方米40微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9.5%,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3.3%,劣V类水体和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伊河、洛河、汝河上游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洛阳市将积极开展交通运输清洁行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产能不低于5000辆,力争打造千亿级产值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制定新能源汽车替代激励政策,除特殊需求的车辆外,各级党政机关新购买公务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环卫车、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含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新建及迁建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到2025年,集装箱公铁、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力争全市公路货物周转量占比较2022年下降2.5个百分点,火电、钢铁、石化、化工、煤炭、焦化、有色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
根据安排,洛阳市将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到2025年,“十四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20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达到600万千瓦以上,占全市总装机比例达到40%以上。同时,洛阳市还将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等工业炉窑改用清洁低碳能源。
《实施方案》还提出,把黑臭水体排查治理纳入落实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坚决遏制返黑返臭。加快城乡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采取截源控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措施,到2025年,县级城市及县城建成区、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洛阳市将积极建设黄河流域美丽幸福河湖示范段。《实施方案》提出,按照“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标准,开展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3年年底前完成80%入河排污口溯源及30%整治任务,2024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入河排污口溯源及70%整治任务,202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在黄河流域建设美丽幸福河湖示范段,到2025年,建成2条省级和5条市、县级美丽幸福河湖示范段。
《实施方案》还对优化煤电项目布局、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等工作作出详细部署。(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李三旺 白云飞 通讯员 刘慧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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