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审批事项前置,立项前接受系统化“体检”,纠偏扶正,确保项目科学实施……这得益于今年7月底洛阳市出台的一项新规——《洛阳市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论证实施办法(暂行)》。
“建议该项目一次性立项,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分期实施。”
“改造部分尽量不改变现有建筑结构及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设备。”
“进一步细化、量化各子项的工程造价,结合市场价压减,核算后报相关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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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在仔细阅读《关于市公安局警训基地项目论证意见的报告》后,负责该项目的洛阳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刘旭峰连连点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论证意见一针见血,直指项目存在的欠妥之处,并给出科学合理、直接明了的改进意见。”
项目审批事项前置,立项前接受系统化“体检”,纠偏扶正,确保项目科学实施……这得益于今年7月底洛阳市出台的一项新规——《洛阳市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论证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协调机制,成立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统筹项目策划生成、政府投资中长期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并适时开展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评估等工作。”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少卫说,在此工作机制下,各相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审核工作窗口前移,由“被动审批”变成“主动服务”,科学高效的同时,更利于做好项目的投资控制和精细化管理,进而提高投资效益。
在具体操作层面,根据《实施办法》提出,完善科学论证机制和建立项目造价指导机制。具体来说,在论证内容上重点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选址意向等方面展开,重点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资金筹措方案等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严禁过度设计、豪华设计和超标准设计。同时根据总投资额实施分级负责。项目造价指导按照“总额控制、造价指导、限额设计”原则开展,即每年确定政府投资总额、每类工程实行限价控制、每个项目实施限额设计。
记者从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据初步统计,《实施办法》施行以来,共组织审核论证政府投资项目10个,其中已完成审核论证项目7个,正进行审核论证项目3个。经过核减重复建设、超标准设计、不合理造价等内容,共审减资金7970.48万元。
尤为一提的是,洛阳市市直高中改扩建项目、洛阳市华夏路(可行性研究报告)、洛阳市烈士陵园烈士墓四区建设项目、河科大二附院智慧医院及医疗设备项目已完成前期审核论证、立项审批,在加强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的同时,切实提高了各级、各有关部门决策评估工作的便利性和可操作性。目前,这些项目正稳步推进。
“先评估、后决策,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办法》明确范围、明晰路径、优化程序,有利于提高决策评估的科学性、民主性,以及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和效率,对促进投资项目提质增效、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管理水平、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综合效益等产生积极影响。(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郭学锋 通讯员 李少卫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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