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10个月,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共为530名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其中洛阳市201名,占比37.9%。
诬告错告一起查 激浊扬清出重拳
去年,市纪委监委围绕“营造最优干事创业环境、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这一主题,由主要领导带队,赴各县区进行专题调研。
“在持续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的同时,希望纪检监察机关深入研究如何处理错告党员干部的行为。”调研中,不少同志给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建议。
调研组了解到,有的人捕风捉影、道听途说,甚至故意捏造违纪违法事实、伪造材料,向纪检监察、公安等国家机关恶意检举控告,意图使党的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这些诬告陷害行为的存在,影响了本地政治生态、挫伤了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侵犯了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亮剑、敢出重拳,在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的同时,对错告行为也要做到‘零容忍’,坚持诬告错告一起查。”针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建议,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给出回应。
市纪委监委出台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提出,凡党员干部反映被诬告陷害的必查,凡党员干部诬告他人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凡群众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创新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协作配合工作制度,并加强与组织、审判、检察、审计、信访等部门联系,健全完善信息沟通联系机制,形成了零容忍、全覆盖严肃查处诬告错告行为的强大合力。
去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案件4起4人,查清、了结诬告错告问题线索672件,营造了为担当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的容错纠错“生态圈”。
“旗帜鲜明严肃查处诬告错告行为,为被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就是为了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真正让广大党员干部心无旁骛地在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的征程中不断创造新业绩。”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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