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孙先生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咨询,他是公租房租户,在工作人员走访公租房租住情况时,他刚好不在家,担心走访结果影响自己租住公租房的资格。
本期关注:
近日,市民孙先生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咨询,他是公租房租户,在工作人员走访公租房租住情况时,他刚好不在家,担心走访结果影响自己租住公租房的资格。
听您倾诉:
孙先生租住在市区某公租房小区,前几天,他下夜班回家发现,房门口贴了一张纸。“纸上写着‘疑似空房’等内容。”孙先生说,他向别人打听得知,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对该小区公租房的租住情况进行了走访,当时孙先生家里没人,于是在他家门口才被贴了告知单。
孙先生说,工作人员在走访时,他之所以不在家,是因为晚上要在外面兼职打工,一般深夜才能回公租房休息。
“我听说如果被认定为房屋闲置、没人居住,就需要将公租房退回,甚至以后不能再申请公租房。”孙先生说,他担心自己错过了走访,会造成严重的影响,想了解相关政策。
所跑单位: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跑腿经历: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说,公共租赁住房,是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按照有关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如果存在上述违规行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管理部门会不定期对公租房进行入户走访,了解承租人的租住情况及需求情况,了解承租人是否存在上述违规行为,以规范公租房的运营与使用,使住房保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该工作人员说。
“当然,管理部门不会以‘一刀切’的方式进行管理,不会因为一次入户走访承租人不在家,就下房屋闲置的定论。通常,管理部门会进行多次走访,并根据其他实际情况,综合进行判断。”该工作人员说,因此,如果孙先生是在正常使用公租房,不必因一次走访的结果,担心产生严重后果。
跑腿结果:
孙先生说:“如果是这样我就放心了,感谢洛阳晚报记者帮忙咨询、解答政策。”(洛报融媒记者 郭秩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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