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记者从洛阳市发改委获悉,洛阳出台推动2024年经济“开门红”若干措施,从开展项目攻坚、释放消费潜力、保持文旅热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稳定企业生产运行、服务保障市场主体6方面制定了24条举措,着力拼抢抓机遇,全力实现经济“开门红”。
围绕稳定企业生产运行,提出4条措施——
实行满负荷生产奖励。对2024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财政奖励,对2024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财政奖励。
实行连续生产奖励。对2024年2月5日至2月24日保持连续生产(日均用电量不低于2023年日均用电量的7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2024年1月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按5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落实优化工业电价若干措施。严格执行春节深谷电价政策,在2024年2月9日至2月17日午间11时至14时(深谷时段),工业企业生产用电价格按谷段电价的九五折结算。强化政策宣传,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宣传引导,鼓励企业节日连续生产。
强化运行分析和要素保障。完善运用经济运行结构性分析体系,加强用电量、车流量、税收等先行指标监测,及时研判解决苗头性问题,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建立完善煤电油气运基础数据库,扎实做好迎峰度冬能源保供,督促燃煤电厂签足签实电煤中长期合同,确保存煤15天以下电厂动态清零。做好重要时段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确保“春运”期间运力稳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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