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涧西区部分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组织,缓解涧西区部分道路较窄、双向行驶不畅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范,经前期对涧西区路网结构及交通特点充分调研论证、听取意见建议,现决定对涧西区实行部分路段设置单行,调整停车泊位等措施。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广州路(西苑路至安徽路)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禁止由北向南行驶,取消路内停车泊位。
二、湖南路(西苑路至景华路)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禁止由北向南行驶。取消路内停车泊位,增设路外停车泊位。
三、陕北一路(中州路至景华路)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禁止由南向北行驶。
四、调整长春路(景华路至珠江路)单行方向,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禁止由北向南行驶。
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合理规划出行线路。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试运行期,以宣传劝导为主。2024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对违反禁令标志、标线行驶的机动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涧西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涧西区城市管理局
洛阳交警支队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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