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里头文化除新密黄寨牛骨刻辞外是否还发现纪事文字?夏代是否进入有文字记录的信史时代?这些都是学术界长期关注的重大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河南省方城县八里桥遗址器物上发现的刻画符号和卜骨文字,对研究姒(sì)姓曾国始封地及夏代文字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陶盆残片“曲”字的寓意
在我国古代自裴李岗文化以来乃至商周时期的器物上,常见刻画一个符号(或单字)的现象。这些独立存在的刻画符号(或单字),其含义大都与其载体的名义、用途和归属相符合,可称之为“物象文字”,即“标识文字”。它是中华先民“制器尚象”习俗的产物,也是一种特殊的纪事文字。
陶甑(zèng)是蒸食物的炊器,下部为鼎,上部常用底部有镂孔的陶盆合体而成。这种炊器在仰韶文化以来的器物里屡见不鲜。八里桥发现的陶甑为“在盆或罐底部镂圆形气空而成。夹砂黑陶,平折沿方唇,口沿下饰三道弦纹和一对鸡冠耳,斜弧腹上饰6号绳纹,平底上有直径1.2厘米的箅孔”。因此,这两件刻有“曲”字的陶片,可能都是陶甑上部陶盆的残片。
在古文中,“曲”、甑的含义相通,“曲”与盆的用途相符合。因此,“曲”字可以作为陶甑、陶盆的象征和标识。
陶盆残片“曲”字与姒姓曾国
《世本·氏姓篇》载:“曾氏,夏少康封其少子曲烈于鄫。”“曲烈”,曾子斿鼎铭文作“烈曲”。这说明“曲烈”应是姒姓曾国始祖的名号。
“曲烈”与“曾”的含义相连。“曾”、烝义通。《诗·豳风·东山》“烝在桑野”,马瑞辰传笺通释:“烝,为曾之借字。”是其佐证。因“曲”与甑的含义相通,而“烈”、曾的含义亦相通。《说文·瓦部》“甑,甗也”,段玉裁注:“甑所以炊烝米为饭者。”“烈”,《说文·火部》谓:“火猛也。”《诗·大雅·生民》“载燔载烈”,郑玄笺:“烈之言烂也。”《诗·郑风·大叔于田》“火烈具举”,孔颖达疏:“烂熟谓之烈。”这说明“曲”“烈”都有使食物柔软、烂熟的意思,而“曲”有可能是“曲烈”的简称。因此,姒姓曾国的始祖本名为“曾”,而“曲烈”是其字号,犹如“帝尧者,放勋”“夏禹,名曰文命”。这些帝王均为一名一字,可资佐证。
由此可见,八里桥遗址陶盆残片“曲”字的发现,不但证明史书和春秋金文所说姒姓曾国始祖号“曲烈”,而且也说明这处遗址正是姒姓曾国的始封地,因而具有极为重要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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