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栾川县交通运输局获悉,8日下午,栾川县交通运输局、栾川县公安局联合执法,依法查处一起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营运案件。
非法营运的白色轿车
今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栾川县交通运输局获悉,8日下午,栾川县交通运输局、栾川县公安局联合执法,依法查处一起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营运案件。
栾川县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说,为坚决切断新冠肺炎传播途径,维护群众生命安全,按照要求,栾川县客运车辆已全部停运。但仍有个别人员利欲熏心,顶风从事非法营运,肆意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阻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
8日17时许,洛栾高速栾川站交通检测站点的交通执法人员发现,两名男子拎着行李箱,准备搭乘一辆豫C牌照的白色轿车前往市区。执法人员当即拦下该轿车,经栾川县交通运输局、栾川县公安局联合询问得知,白色轿车驾驶员张某,24岁,家住洛阳市高新区,利用微信和百度贴吧发布信息,以每人160元的高价,驾驶私家车往返市区和栾川运送乘客,非法从事营运活动。
执法人员在张某的手机上查获其8日的出行记录,案发时张某已跑“黑车”从市区到栾川两个来回。
在证据面前,张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栾川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张某的非法营运轿车进行查扣,并拟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日,张某被栾川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执法人员提醒,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公安、交通部门对在疫情防控期间“黑车”拉客、倒人等非法营运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群众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可拨打110积极举报。(洛报融媒记者 余子愚 通讯员 柴伊辉 王斌 郑玉安)(采访对象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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